4月30日,多位網友稱在前往青島的高鐵二等座車廂偶遇“大衣哥”朱之文,並獲得親筆簽名法律。不過,有細心的網友發現,朱之文是在一張白紙上簽名並留下日期,擔心其遇到風險。有網友稱,萬一有人利用這張白紙簽名另有他用,會陷入維權糾紛。
據極目新聞報道,“大衣哥”朱之文回應稱,當天,他乘坐從菏澤到青島的高鐵,車上遇到了一些喜歡他的粉絲,其中不少是大學生,他確實給一些年輕人在白紙上籤了名併合了影,沒有考慮過會有什麼風險法律。“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沒有什麼顧慮和擔憂,你不能把人家當做壞人呀。別人可能就是偶遇大衣哥要了個簽名,然後在網上曬一下,咱們不能把不確定的因素亂想。”朱之文坦言。
▲粉絲獲得“大衣哥”朱之文簽名 網路截圖
在白紙上簽名並留下日期可能會帶來哪些法律風險?5月4日,紅星新聞專門針對這一問題採訪專業律師,對此進行了分析解讀法律。
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剛認為,白紙簽名並留下日期的核心法律風險在於,若被事後補填內容,且在無相反證據推翻的情況下,將視同簽名者自願認可全部條款法律。另日期還可被篡改、倒籤、補籤,將鎖定對簽名者不利的時效,極易被偽造債務、連帶擔保等;不良用心者還可能把它用作離職、放棄權益、免責宣告、辦理業務授權、過戶、代辦等,預設簽名者放棄權利或把許可權無限放大。
郭剛建議,絕對不要在完全空白A4紙、空白單據上簽名並寫日期法律。必須提前簽字時,最好在所有空白處劃線劃掉,不留可填寫空位,或者拍照留痕。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柄堯分析認為,空白紙簽名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律效力,但存在概括性授權這一法律風險,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空白紙上簽字,會產生授權持有該空白簽名的一方填補空白並接受締約的法律效果,簽名與補填內容結合後形成的檔案,若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一般會認定為有效法律。這是空白紙簽名最常見也最嚴重的法律後果。
當然,空白紙簽名雖存在概括性授權這一法律風險,但在具體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也會綜合交易習慣等因素及後續填補內容真實性等予以認定法律。比如:若牽涉民間借貸等,仍會結合流水等資金交付情況等予以認定。這也意味著對於空白紙簽名的持有者,若採用補填後續內容等方式藉此謀取不當得利,則有可能存在虛假訴訟、詐騙等行政乃至刑事責任風險。
張柄堯建議,由於空白紙簽名存在極大的風險性,現實中應儘量杜絕該高風險行為發生法律。若確需簽署空白紙簽名,建議進一步明確用途,如註明“本簽名僅用於xx,不得他用”等。同時也可採取全程留存證據等方式,透過拍攝影片等明確自己對後續填補內容無授權意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