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財物合計1610萬餘元,成都市政協原副主席田蓉一審被判11年;曾任成都市副市長,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等職

2026年7月23日,記者從四川省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當日該院一審公開宣判四川省成都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田蓉受賄案,對被告人田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六十萬元;對查扣在案的田蓉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素材

圖片來源素材:達州中級人民法院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4年,被告人田蓉利用擔任成都市溫江區區長、區委書記,成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成都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成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藥品供應業務、工程專案承攬、土地性質變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10萬餘元素材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田蓉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素材。鑑於田蓉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到案,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圖片來源素材:達州中級人民法院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5年12月1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素材。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田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意見,田蓉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田蓉(資料圖)

官方簡歷介紹,田蓉,女,土家族,1962年12月生,湖南龍山人,大學學歷素材。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她歷任:西南民族學院法律系輔導員、團總支書記,院團委副書記、書記;共青團成都市委組織部部長、學校部部長、宣傳部部長、機關黨委書記;成都市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市廣播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素材

2007年12月開始,她歷任成都市溫江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區委書記;2012年9月起歷任成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素材

2022年4月,田蓉任成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素材


內容來源素材:四川日報、政事兒

編輯素材:封曉健

一審素材:馬慧麗 二審:孫瑞永 三審:宮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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