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4日訊息,近日,有女子在網上發帖吐槽寄件遭遇:她透過某快遞公司寄快遞時,因化妝包內不慎夾帶50ml防曬噴霧,被快遞員要求繳納800元罰款快遞。
女子稱,寄件前已知禁運規定,因疏忽沒能取出噴霧快遞。但快遞員收件時也未開箱查驗,自己並非刻意隱瞞違禁品,願意接受物品銷燬或200元以內的賠付。
需要友情提醒的是快遞,遇到網點索要這類“罰款”,大家記住三點維權要點:
第二,如果已經被迫交錢,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快遞。該筆費用不屬於罰款,屬於不當得利。
第三,明確投訴渠道快遞。可以撥打12305向郵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