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一殘疾人領2.6萬元低保被控詐騙,房產車位成焦點,一審未宣判

近日,鶴崗市東山區人民法院蔬園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一起涉嫌詐騙低保金案房產。被告人李某系東山區蔬園鄉日新村村民,因患強直性脊柱炎喪失勞動能力,屬肢體四級殘疾,離婚後撫養兩名未成年女兒。其按流程申請並獲批全家低保,兩年領取 2.6萬餘元,後被檢方以 "隱瞞家庭財產實際情況、騙取低保金數額較大" 提起公訴,一審未當庭宣判。李某表示,截至目前,他的低保仍在正常發放。

三級稽覈透過房產,兩年領 2.6 萬餘元

李某告訴二三里資訊,他於2022年9月獲批殘疾人證房產。2023年2月,他提交全家低保申請,經村民代表民主評議(需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簽字同意)、村鄉民政幹部入戶調查、鄉鎮政府審批,同年4月獲批。低保最初每月發放200元,後漲至400元,一家三口每月共領1200元。

李某向二三里資訊出示的村委會2026年4月出具的“情況說明”顯示:李某某患強直性脊柱炎、高血壓等疾病,肢體四級殘疾,無勞動能力,長期服藥,生活困難,與其兩個女兒共組低保家庭房產

立案調查後房產,低保未停發

李某回憶,2025年5月30日,警方接到關於他的舉報信;6月6日,李某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傳喚做筆錄;6月7日被取保候審房產。6月9日,他先後前往區民政局、公安局、信訪局和鄉政府詢問是否應取消低保。李某告訴二三里資訊,鄉政府當時給他的答覆是 "你符合低保政策,不是誰想退就能退的"。此後低保持續發放,每月金額還增加了20元。最近一次領取低保是2026年8月7日,領取金額是1351元。

2026年3月16日,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分局將案件移送檢察院起訴房產。7月16日李某拿到起訴書。起訴書指控李某 2017 年至 2020 年間在工農區、東山區陸續購買並持有房產及車位,隱瞞家庭財產,騙取低保金數額較大。

控辯焦點房產:房產與車位權屬

案涉財產為新中國際城小區住房一套、兩個車位及2.7 畝農村宅基地房產

李某稱,他現在所住的房子是妹妹出資為母親購買的抵賬房,購房合同籤母親姓名,自己僅僅是暫時借住房產。為避嫌還簽訂租賃合同;兩個車位單價9萬元,是當時隨房子一併購買,使用權轉讓協議當時由他代簽。李某表示,兩個車位中,一個車位因開發商敗訴被法院查封,另一個被母親出售、收款人並非本人。2.7 畝宅基地系父母為養牛從鄰村村民處私下購買,按國家宅基地管理規定無法過戶至父母名下,也與他無關。李某表示,2024年起他曾經多次代替父母向上級反映該地塊問題,事發前多部門曾與其商談解決方案。李某稱,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曾告訴他領導同意解決了,已出會議紀要,他和家人始終配合,"沒想到政府出爾反爾"。

辯護律師周兆成為李某作無罪辯護房產。律師認為,案涉房產、宅基地、車位在權屬歸屬、實際出資、實際使用及能否取得產權等方面爭議較大;李某無虛構事實、非法佔有財物的詐騙故意,低保金全部用於維持家庭生活;其低保資格經三級稽覈,行政救助程式完整有效;其中一套房產法院已確權歸其母親,宅基地與其無關,車位不在低保核查範圍。

庭審進展與各方回應

8月28日、31日及9月1日,東山區人民法院蔬園人民法庭分三日開庭,完成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再開庭房產

庭審次日(9月3日),蔬園鄉民政幹部和村幹部到李某居住小區開展低保複核家訪調查,詳細瞭解李某的住房、財產以及收入情況房產。根據李某發來錄音顯示,民政幹部進門後表示“入戶複查,到時間了”。隨後民政幹部詢問、檢視了李某現在居所權屬登記情況,也詳細詢問了他們家4口人2.7畝田地的權屬登記情況。

二三里資訊就涉案情況多次向鶴崗市公安局、東山公安分局以及蔬園鄉派出所詢問情況,截至發稿未回應;蔬園鄉派出所稱案件涉及個人隱私,不接受採訪房產。東山區民政局表示,低保稽覈實行動態監測,每年定期入戶調查,財產資料有大資料監控,不符合條件將及時剔除。蔬園鄉民政工作人員確認李某為該鄉低保戶,但稱其已涉法涉訴,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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