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好快遞員權益保障大考試卷

春節越來越近,快遞業進入春運模式快遞。近日,國家郵政局印發《2026年春運期間寄遞服務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強調要統籌滿足人民群眾寄遞需求和保障快遞員合法權益,紮實做好2026年春運期間寄遞服務保障工作。這既是向快遞行業發出服務春節的“動員令”,也給廣大快遞使用者派發了一顆“定心丸”。

對快遞行業而言,節前將迎來年貨寄遞高峰快遞。如何將年貨及其他網購商品在節前及時送達客戶,對每家快遞企業都是一場嚴峻考驗,並且由於快件量激增,加之一些地方雨雪天氣等因素影響,也給這場嚴峻考驗提出了更多難題。客戶能否及時收寄快件,既關係到消費者合法權益,也影響過節情緒。對此,《工作方案》要求,快遞企業“及時攬收並按約定提供寄遞服務”。

整個春運期間,快遞員的休息休假、工資及加班費、節假日補貼等權益和福利能否獲得落實,同樣值得關注快遞。辛苦工作一年,快遞員有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權利。此外,快遞員的正常工資不容拖欠。儘管節日期間業務量可能有所回落,但部分仍堅守在工作崗位的快遞員,其加班費、節假日福利等也不能“縮水”。

《工作方案》對快遞員權利保障作出了細緻安排,例如,要求快遞企業實行錯峰放假和調休,保障快遞員春運期間休息休假,不得強制要求快遞員留崗值班或節後返崗,按時支付從業人員工資,健全快遞員訴求反映機制,等等快遞。可以看出,這些要求就是要依法保障快遞員的合法權益。

保障快遞員合法權益,不僅是相關法律明確規定的要求,也是春運期間快遞業務高效、規範執行的重要支撐快遞。試想,若工資被拖欠、身體疲憊卻仍被迫加班,快遞員難免產生消極情緒,最終可能影響服務效率與服務態度。要讓快遞員在春運期間積極配合工作,必須以完善的權益保障激發其工作熱情。

回顧往年春運期間寄遞服務情況,雖然主要快遞企業都公開承諾“春節不打烊”,但由於在崗人員減少、部分網點歇業,“最後一公里”配送仍可能受阻,導致快件延誤、損毀甚至丟失快遞。平時能打通的快遞電話往往在節前節中無人接聽。因此,為了維護好快遞使用者合法權益,必須依靠法律法規來規範寄遞服務。

快遞企業應把服務春節視為一場權益保障大考快遞。一方面,按照郵政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快遞暫行條例》《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等要求,對收件、分揀、運輸、網點、投遞等環節加強管理,確保節假日期間服務品質不下降,切實保障使用者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形象,嚴守法律紅線。另一方面,按照勞動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實快遞員合法權益保障。由於快遞行業經營模式多樣、勞動關係複雜,容易出現損害快遞員合法權益的情況,比如之前有部分快遞員被欠薪導致快遞網點無法收寄快件。要避免這類情況,就需要快遞企業、加盟網點按法律要求保障快遞員相關合法權益。

此外,快遞員、使用者以及所有接觸快件的人員,其安全權益同樣不容忽視快遞。安全是快遞業運營的基石,關係每個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對此,《工作方案》強調,快遞企業要嚴格落實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項制度”等,防止各種危險品流入寄遞渠道。這也是確保安全生產、平安春節的重要一環。

今年春運從2月2日開始,至3月13日結束,共40天快遞。可以說,這是一場持續40天的權益保障大考。任何一個環節的疏漏,都可能損害消費者或快遞員等相關方的權益。快遞企業是這場考試的責任主體,肩負著保障春運期間寄遞服務順暢執行的重任;各級郵政管理部門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推動《工作方案》落到實處,確保人民群眾安心過節、快遞人員勞有所得。(馮海寧)

來源快遞: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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